2025年湖南衡陽衡東縣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20人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fā)〔2015〕26號)等文件規(guī)定和實際工作需要,衡東縣決定面向全縣在編在崗的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公開選調120人進入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yōu)原則;堅持整合資源原則。
二、選調計劃
本次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120人,具體崗位詳見《衡東縣2025年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選調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衡東縣域內在編在崗的義務教育階段教師。
(二)選調條件
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yè)道德;
2.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9年7月以后出生);
3.大學專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等次(2019年、2020年、2021年的特崗老師以實際參加考核的年度為準);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新錄用尚在試用期的;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和對流動調配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其中,2022年及之前通過公開招聘進入我縣教師隊伍的中小學教師,可報名參加本次公開選調;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物理、化學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專任教師;
4.、教學能手、工作室主持人和主要負責人、教壇新秀等人員;
5.近五年內已參加縣內公開遴選(選調)及選調考試公示后自愿放棄的;
6.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公開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公告
2025年7月25日至8月4日在衡東黨建網、衡東發(fā)布等媒體上發(fā)布選調公告。
(二)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方式:采取組織推薦和現(xiàn)場報名方式進行。
2.報名地點:衡東縣教育局六樓小會議室。
3.報名時間:2025年7月28日至8月5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xù)。
4.報名所需資料:①《衡東縣2025年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1份(雙面打印);②本人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以下簡稱: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需提供在學信網上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原件及復印件;③專業(yè)技術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所需報名資料一律用A4紙打印,所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并自行留存底稿。
5.注意事項:
①報考者提供的聯(lián)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lián)系。因提供錯誤聯(lián)系信息或信息不暢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②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經所在單位(學校、中心學校)簽字同意后方可報考。所交資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處理。
6.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全過程。在選調全過程中,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選調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三)考試
本次選調考試為筆試,由衡東縣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專班(簡稱:選調工作專班)統(tǒng)一組織實施。
1.筆試形式: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設置最低合格線為60分,達到最低合格線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程序。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及公文寫作(各占50%),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筆試開考要求:不設開考比例。
3.筆試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8月7日至8月8日,由考生本人帶身份證原件到衡東縣人社局515室領取準考證。未按期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缺少準考證和身份證其中任何一個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將在"衡東黨建網"進行公示。
5.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在筆試后進行。按照筆試成績由到低分的順序,按崗位選調計劃1: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對象。筆試成績相同的,則按公文寫作成績高低確定排序。資格復審時,通過筆試的報考人員須提供報名時提供的相關資料原件予以審核,如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在報考該崗位達到最低合格分數人員中按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體檢
資格復審通過人員確定為體檢對象。體檢由縣選調工作專班辦公室組織實施。體檢只進行禁毒毛發(fā)檢測。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不按規(guī)定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由各選調主管部門和單位組織,主要通過實地調查、審查檔案等方式,對考察人選的資格條件(含三齡兩歷一身份等)進行核實,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標準,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及其政治業(yè)務素質進行全面考察。同時進行資格終審,核實其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考察結束后,由各考察組確定最終擬選調人員。
(六)公示
由各考察組確定的最終擬選調人員,在衡東黨建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的監(jiān)督。
(七)遞補規(guī)定
因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等情況造成的選調計劃空缺的,可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及以上的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等額各遞補1次,具體遞補名單經縣選調工作專班研究審定。
(八)辦理手續(xù)
公示結束后,按規(guī)定程序辦理調入手續(xù)。
五、其他事項
1.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考試資格;
2.公開選調嚴格按照資格條件及規(guī)定程序執(zhí)行,全程接受紀委監(jiān)委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xiàn)象;
3.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批評教育、取消公開選調資格、調離工作崗位或者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縣委組織部和縣紀委監(jiān)委負責受理投訴舉報,并按照管理權限進行處理;
5.本次選調事宜由衡東縣選調工作專班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衡東縣委組織部0734-5221916
衡東縣人社局0734-5231109
監(jiān)督電話:
衡東縣紀委監(jiān)委0734-5235903
衡東縣委組織部0734-5223088
衡東縣委編辦0734-5188516
附件:
附件一:衡東縣2025年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附件二:衡東縣2025年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
衡東縣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專班辦公室
2025年7月25日
原標題:衡東縣2025年公開選調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hengdong.gov.cn/hddj/tzgg/20250725/i3754805.html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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