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海南省五指山市公務員考試面試資格復審通知
2015年海南省公務員筆試已結(jié)束,我市將進行公務員面試入圍資格復審(以下稱“資格復審”),請入圍考生按照以下要求做好本次資格復審工作。
一、資格復審所需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2015年應屆畢業(yè)生未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需出具準予畢業(yè)的相關(guān)證明材料,往屆畢業(yè)生需到我局現(xiàn)場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ǎng)上打印查詢結(jié)果)、準考證、報名登記表等招考職位要求的相關(guān)材料。
(二)崗位要求少數(shù)民族及考生為少數(shù)民族的,需提供少數(shù)民族證明(提供戶口所在地市縣民宗委出具少數(shù)民族證明材料)。
(三)報考定向崗位的考生需要提供相關(guān)服務經(jīng)歷證明。
1、報考定向職位的“中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者”的人員:應提供團省委宣傳部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材料。
2、報考定向職位的“三支一扶”的人員:要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人力資源市場處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材料。
3、報考定向職位的“大學生‘村官’”的人員:定向報考市縣黨群系統(tǒng)職位的,只需到“大學生‘村官’”任職的市縣委組織部開具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明材料。定向報考市縣行政機關(guān)職位的,需先到“大學生‘村官’”任職的市縣委組織部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材料,再到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加蓋印章。
4、報考人員為定向生和委培生的:須出具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四)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考試公告》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lǐng)館的有關(guān)證明材料。
(五)每位考生都需攜帶報名登記表、準考證、身份證。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報考人員因故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報考人員的書面委托書。
(六)崗位有戶籍限制的需提供戶籍證明。海南省戶籍(含海南省生源)的界定:海南省戶籍是指在2015年3月12日前,常住人員登記戶口在海南省的人員;海南省生源是指參加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屬海南省的。
(七)在職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人事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報考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八)定向生和委培生須出具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以上所有材料,報考人員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5年6月15日至6月23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三、資格復審地點和聯(lián)系方式
五指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公務員崗(五指山市人力資源就業(yè)大樓3樓公務員崗),聯(lián)系電話:(0898)31879182
四、其他要求
(一)報考人員因故不能參加資格復審的,可書面委托他人代為辦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報考人員的書面委托書。提供材料不全或有關(guān)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二)進入面試范圍的報考人員,應按時參加資格復審,無故不按招考單位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報送資格復審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提供材料不全或有關(guān)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三)如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必須提供本人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書面申請材料。
原標題:2015年五指山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 面試入圍人選資格復審的通知
五指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5年6月11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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