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廣西河池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招聘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公告【招4人】
根據(jù)工作需要,河池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4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
二、招聘人數(shù)及崗位
招聘行政輔助類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4名,從事書記員、綜合行政工作。
三、招聘條件
(一)政治信念堅定,服從黨的領導,執(zhí)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yè)道德。
(三)具有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
(四)專業(yè)條件:(見附件)
四、工資待遇
按照《河池市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管理辦法(試行)》(河政辦發(fā)〔2015〕108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于2017年6月13日至2017年6月30日接受報名。符合招聘條件人員自行下載附件《河池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報名表》填寫相關信息并粘貼小2寸證件照(一式兩份),連同身份證、學歷證等有關證明材料的復印件及6寸生活照一張,配送或直接送達河池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辦公室,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區(qū)西環(huán)路三巷2號四樓,郵編547000,配送的以郵戳時間為準,聯(lián)系電話:0778-2551161。
(二)面試。
對符合條件人員組織面試,面試前審核身份證、學歷證等證明材料原件。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語言表達能力、文字錄入能力及處事能力等。
(三)體檢。
組織面試合格人員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報名人員自理。
(四)聘用。
經(jīng)面試、體檢考核合格,即辦理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聘用手續(xù),簽訂勞動合同。簽訂勞動合同后,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經(jīng)考核合格正式聘用。
原標題:河池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招聘政府購買服務崗位人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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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
2017年6月12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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