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福建龍巖上杭縣遴選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25人方案
一、遴選崗位和人數(shù)
計劃遴選25人。詳見《上杭縣2025年公開遴選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上杭縣2025年公開遴選教育局所屬教師進修學校教研員崗位表》(附件1、2)。
二、遴選范圍及條件
(一)遴選范圍
面向全縣教育系統(tǒng)在編在崗教職工公開遴選(不含縣管干部)。
(二)遴選條件及要求
1.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有較好的理論和政策水平,品行端正、積極進取、愛崗敬業(yè),立德樹人、為人師表,服務意識強、教育觀念正確、敢于堅持原則,組織紀律性強、作風正派、遵紀守法、廉潔奉公、服從組織安排。
(2)具有較強的教育管理、組織協(xié)調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教研員崗位需具有較高的教學教研和指導能力。
(3)根據(jù)《上杭縣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人員選調(暫行)辦法》有關要求,近10學年(2014年9月-2024年8月)或參加工作以來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①鄉(xiāng)鎮(zhèn)中小學幼兒園(含實踐基地)教師,正式滿5年,且近10年來有5年及以上或近5年來連續(xù)3年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結果為等次(不含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yè)生服務期間年度考核結果,下同);
②縣直中小學幼兒園(含職專、活動中心)教師,正式滿3年及以上,且近5年來有1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結果為等次。
獲得縣級及以上黨委、政府綜合性表彰,或受縣級及以上教師、班主任、教育工作者、思政工作者表彰(揚)的,可與年度考核等次合并計算(同一年度次數(shù)不累加計算)。
(4)其他相關條件,詳見《上杭縣2025年公開遴選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上杭縣2025年公開遴選教育局所屬教師進修學校教研員崗位表》(附件1、2)。
2.不得參加遴選人員
(1)不具備正常履行擬調入單位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的;
(2)見習(試用)期未滿、服務期限未滿的;
(3)聘任現(xiàn)職稱(晉升職級)未滿1年的;
(4)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機關專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5)受誡勉、效能處理、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務處分等影響期未滿或者期滿影響使用的;
(6)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或正在接受巡察,發(fā)現(xiàn)問題尚未查核清楚的;
(7)被列為失信被執(zhí)行人且尚未履行義務的;
(8)按規(guī)定應予以任職回避的;
(9)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適宜交流遴選情形的。
三、遴選程序和辦法
本次公開遴選堅持德才兼?zhèn)?、擇?yōu)聘用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按照報名、加分、考試、考察、公示、辦理調動和簽訂聘用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加分申請
1.報名時間:2025年7月8日--7月10日(正常上班時間)
2.報名地點:
(1)報考縣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崗位:上杭縣教育局人事股(一)辦公室,聯(lián)系人:龔老師,聯(lián)系電話:0597-3887123;
(2)報考教師進修學校教研員崗位:上杭縣教育局人事股(二)辦公室,朱老師,聯(lián)系電話0597-3998660。
3.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4.報考材料:報考人員在報名期限內正常上班時間攜帶以下材料到上杭縣教育局人事股:
(1)報考縣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對象隨帶以下材料:
①《上杭縣2025年公開遴選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報名表需經(jīng)所在單位同意并蓋章;
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
③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④相關年度考核表或表揚(彰)材料;
⑤《加分申請表》(附件4)及所需的佐證材料;
⑥其他資格條件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報考縣教師進修學校教研員崗位對象隨帶以下材料:
①《上杭縣2025年公開遴選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3),報名表需經(jīng)所在單位同意并蓋章;
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張;
③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④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⑤相關年度考核表、任教經(jīng)歷證明;
⑥《加分申請表》(附件4)及所需的佐證材料;
⑦其他資格條件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上杭縣教育局負責,審查合格者方可參加考試。報名人員應對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實性負責,凡是填報信息失真或提供虛假材料的,一經(jīng)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遴選資格。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遴選工作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遴選資格。
6.準考證發(fā)放:領取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加分
本次遴選考試設立加分項目,具體如下:
1.報考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的崗位加分項目及辦法:
教育局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跟崗服務(含原系統(tǒng)內借用,下同)時間按足年足月計,滿一年計0.8分,不足一年的按月份比例計分,計分依據(jù)以縣教育局下發(fā)的通知為準。
2.報考教師進修學校教研員崗位加分項目及辦法:
(1)跟崗服務:教育局機關所屬事業(yè)單位跟崗服務(含系統(tǒng)內借用,下同)時間按足年足月計,滿一年計0.8分,不足一年的按月份比例計分,計分依據(jù)以縣教育局下發(fā)的通知為準。
(2)所獲榮譽:、特級教師、、教壇新秀,按國家、省、市分別計1.5分、1分、0.5分(取一項一次計分)。
(3)課題研究:近五學年來(2020年9月-2025年6月,加分項下同)主持或核心參與〈前三〉由教育部門立項的學科課題研究,并已結題,按國家、省、市分別計1.5分、1分、0.5分(取一項一次計分)。
(4)撰寫論文:近五學年來獨立撰寫或第一作者撰寫相關學科教育教學論文在CN教育刊物、省級、市級發(fā)表或匯編(限教育部門匯編),按CN教育刊物發(fā)表、省級匯編、市級匯編分別計1.5分、1分、0.5分(取一項一次計分)。
(5)指導教師:近五學年來指導教師參加優(yōu)質課、精品課、評優(yōu)課、實驗教學(說課)競賽獲市級二等獎及以上,按國家、省、市分別計1.5分、1分、0.5分(取一項一次計分)。
3.報名截止后不再接受加分申請。加分結果公示五個工作日。
(三)考試
1.考試形式:本次公開遴選考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具體面試方案另行制定。
2.考試內容:教育管理綜合知識。考察處理問題能力、思維反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及崗位相關能力等。
3.考試時間、地點
具體的面試方案另行制定,面試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
4.考試成績:滿分100分。考試合格線為70分,未達合格線的人員,不可確定為遴選對象。
(四)考試成績:面試成績與加分之和,作為本次考試總成績。
四、考察公示
(一)考察
1.考察對象的確定:根據(jù)考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排序、按各崗位遴選人數(shù)1:1比例確定考察對象。相關崗位確定的考察對象最后一名若考試總成績有相同,以局機關有跟崗服務經(jīng)歷報考者優(yōu)先;如仍相同者,以面試成績高者為先;如仍相同的,以年齡較大者先確定考察對象。
2.確定為考察對象的人員,參照縣人社局選調工作人員有關程序和要求,由上杭縣教育局負責進行考察。
3.上杭縣教育局對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能力素質、工作態(tài)度、工作表現(xiàn)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考察,并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審核,如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者,相應崗位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依次遞補人選。
4.考察對象須按上杭縣教育局的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所要求的考察材料,因不及時提交相關考察材料而影響考察的,按考察不合格取消該報考人員的遴選資格。
(二)公示
經(jīng)考察合格的擬遴選對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遴選的,確定為遴選對象。在考察或公示過程中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遴選情形、或辦理聘用手續(xù)前因個人原因主動放棄該崗位遴選的,相應崗位按上述辦法遞補人選。
五、聘用
(一)辦理調配手續(xù)。遴選人員,按事業(yè)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要求,由縣編制、教育、人社等部門按照相關政策、程序為其辦理用編、調動、聘用手續(xù)。
(二)根據(jù)專業(yè)技術職稱崗位聘任政策有關規(guī)定,遴選到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的工作人員,其專業(yè)技術職稱降至初級起始級,如聘用單位有相應空余職數(shù),再競聘上崗。
六、紀律要求
為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同時也為了遴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作如下紀律規(guī)定,若有違反,一經(jīng)查實,取消其遴選資格,相應崗位按上述辦法遞補人員。
(一)上課期間任何教師不得假借生病等原因脫離工作崗位進行復習備考,不得影響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二)擬確定為遴選對象的,辦理調動手續(xù)前,須繼續(xù)在原校履行工作職責至調離為止,不得玩忽職守,敷衍塞責,影響教育教學質量。
(三)遴選對象按人崗相適原則由縣教育局統(tǒng)籌安排,不服從安排的取消遴選資格。
七、其他事項
(一)2016、2017、2018年由縣統(tǒng)一編外招聘、且已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的教師,工作經(jīng)歷及年度考核從編外招聘上崗的時間起算;城區(qū)教師在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跟崗服務時間計算至2024年11月,鄉(xiāng)鎮(zhèn)教師在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跟崗服務時間計算至2024年7月;工作年限和職稱聘任(晉升職級)計算截止時間2025年8月;加分項目截止本公告發(fā)布前。
(二)公開遴選過程中,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由有關部門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遴選資格等處理,并記入本人檔案;如情節(jié)嚴重的,交由紀檢監(jiān)察機關或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相應崗位按上述辦法遞補人員。
(三)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在報名等過程中有弄虛作假、違規(guī)違紀行為的,由有關部門按規(guī)定處理。
(四)被確定為遴選對象的人員在辦理調配手續(xù)之前發(fā)現(xiàn)并查實有影響遴選相關問題的,取消該人員的遴選資格,相應崗位按上述辦法遞補人員;如被確定為遴選對象在辦理調配手續(xù)后發(fā)現(xiàn)并查實相關問題的,一律退回原所在單位,不再遞補人員。
(五)考務信息將通過“上杭縣人民政府網(wǎng)站教育局政務公開專欄”( http://www.shanghang.gov.cn/bm/jyj/zwgk/jydt/)予以發(fā)布,請報考者及時留意,上杭縣教育局不再另行通知。
(六)咨詢電話為:0597-3887123(縣教育局人事股),監(jiān)督電話為:0597-3884369(縣紀委監(jiān)委駐教育局紀檢監(jiān)察組)。
(七)未盡事宜由縣教育局、人社局負責解釋。
附件:1.上杭縣2025年公開遴選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
2.上杭縣2025年公開遴選教育局所屬教師進修學校教研員崗位表
3.上杭縣2025年公開遴選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
4.上杭縣公開遴選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加分申請表
上杭縣教育局 上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25年6月30日
原標題:上杭縣2025年公開遴選教育局所屬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方案
文章來源:http://www.shanghang.gov.cn/bm/jyj/zwgk/jydt/202506/t20250630_2226176.htm
(責任編輯:李明)